旅美大熊猫“乐乐”离世终年25岁 网友:心都碎了******
中新网2月4日电 据美媒报道,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动物园3日发布声明称,大熊猫“乐乐”离世,终年25岁。目前死因不明,正在调查当中。
图片来源:孟菲斯动物园官方推特截图据孟菲斯动物园发布的声明称,大熊猫“乐乐”于2日清晨在睡梦中意外离世。它是“一只快乐的熊猫,喜欢吃苹果,喜欢用竹子盖住自己,享受放松。它性格温和,多年来深受饲养员、动物园工作人员和游客的喜爱。”
图片来源:孟菲斯动物园官方推特截图孟菲斯动物园首席执行官兼总裁马特·汤普森表示,离世前几天,乐乐没有表现出任何痛苦的迹象。由兽医专家组成的医疗小组将进行彻底检查,以查明死因。
对此,很多网友在社交媒体推特上纷纷表达了对“乐乐”离世的不舍和怀念。
有网友写道,“听到乐乐去世的消息,我很难过,心都碎了。我从小就有了这个乐乐毛绒玩具,还在2005年-2006年去过动物园(看它)。现在乐乐毛绒玩具又陪伴我度过了2年的大学时光。我一直爱乐乐,也会永远爱下去。”
有网友说,“这太令人难过了! 我准备三月份要去看它的。在这个悲伤的时期,我向饲养员表达我的爱、思念与祈祷。”
还有网友表示,对乐乐的离世感到非常遗憾。
还有人留言,“乐乐安息吧!我们会非常想念你!”
作为中美共同保护和研究大熊猫计划的一部分,雌性大熊猫“丫丫”和雄性大熊猫“乐乐”于2003年4月抵达孟菲斯动物园开始旅美生涯,协议期限为10年,2013年到期后又延长了10年。
2022年12月21日,孟菲斯动物园已宣布,将把旅美大熊猫“丫丫”和“乐乐”归还中国,结束20年的租借期。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